2015年1月14日,港府頒佈了最新的施政報告,突然暫停近年來火爆的投資移民計劃,這對未來得及通過此計劃移民的朋友造成了不小打擊。但是,新政策放寬了其他入境計劃:從5月4日起,放寬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」、「非本地畢業生留港/回港就業安排」、「優秀人才入境計劃」的逗留期限。這很好地闡述了港府“要才不要財”的理念。
以上三個計劃都適用於大陸居民,本文为大家著重分析「優秀人才入境計劃」,希望能給有興趣的朋友帶來幫助。
簡介
1. 設有配額的移民吸納計劃,旨在吸引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,藉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;
2. 申請者無須來港定居前獲得本地雇主聘用;
3. 獲批准者可帶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(須自行負擔受養人在港的生活和住宿,不需依賴公共援助)。
適用人士
不適用於阿富汗、柬埔寨、古巴、老撾、朝鮮、尼泊爾及越南的居民
申請材料
ID981申請表,及ID982裡規定的支持性文件
甄選機制
1
基本資格審核
首先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:
1)年齡:提交申請時,需年滿18歲或以上 ;
2)財政要求:必須證明能獨立負擔本人及受養人(如有)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,不需依賴公共援助;
3)良好品格: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它地方的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;
4)語文能力:須具備良好中文(普通話或粵語)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;
5)基本學歷:一般要求具有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。在特殊情況下,能附以證明文件的良好技術資歷、可證明的專業能力及/或經驗及成就亦可獲考慮。
2
計分排名
選擇「綜合計分制」或「成就計分制」進行評核,按分數高低進入下一步評核。
(模擬計分,請點擊“閱讀原文”)
3
委員會評核
「輸入優秀人才及專才諮詢委員會」將考慮香港的社會經濟需要、各申請人所屬界別及其它相關因素,向入境處處長建議如何分配名額。
(分數高不一定確保能分配到名額)
4
原則上批准
獲取分配名額的申請者,將獲得「原則上批准通知書」,並親身赴港出席會面,出示申請期間遞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。
簽證及永居身份
簽證有效期
以「綜合計分制」獲取簽證
首次獲批:2年
第一次續簽:3年
第二次續簽:3年
以「成就計分制」獲取簽證
首次獲批:8年
永居身份
獲批人士及其受養人在港連續居住7年後,可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。
欢迎咨询电话热线:400-821-73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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